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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

  • 发文时间:2025-12-08 00:00

    生效日期:

  • 分类:其他

    时效:有效

  • 有效范围:湖北

出台部门:
文号:
根据《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》,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25年度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,共检查8家第三方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,重点检查上述机构是否落实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、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、是否存在不实检测结论等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。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现将检查结果向全社会通报如下;一、此次检查,有2家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存在较严重问题,需要限期改正;有5家第三方社会化监测机构存在一般问题,需要改正;有1家机构因关停未进行检查。被检查机构名单及处理意见附表。请被检查机构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属地的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。二、2025年10月17日,国家出台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按照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有关规定,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开展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监测机构落实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、《检验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检查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社会通报。附件:2025年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抽查情况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12月5日附件2025年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抽查情况表一、较严重问题机构名单(2家)序号机构名称存在问题违反条款1湖北坤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包流程未履行合规程序。《评审准则》2.12.2实验室缺少关键设备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第九条第四款2湖北楚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样品检测存在超标准时限,未严格遵循标准规范开展采样工作。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第三项部分报告包含机构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测指标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现行使用标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第四款分包管理存在漏洞。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二、一般问题机构名单(5家)序号机构名称存在问题违反条款1湖北创源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变动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未严格遵循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工作。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九条2宜昌鼎顺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缺少温度监控设备。《评审准则》2.11.1检测项目无有证标准物质。《评审准则》2.11.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业务。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七条内部审核流于形式,不能提供整改材料。《评审准则》2.12.13湖北同正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与化学品存储不规范,部分实验室气路及报警装置异常,纯水装置间存在污染风险。《评审准则》2.10.2现行使用标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第四款4湖北华明检测有限公司仪器使用记录缺失。《评审准则》2.11.1报告未注明原始记录保存时限。《评审准则》2.12.7样品检测存在超标准时限,未严格遵循标准规范开展采样工作。《评审准则》2.12.15湖北长恒清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仪器未按要求检定校准。《评审准则》2.11.2危化品存在混放,不符合存放要求。《评审准则》2.10.2现行使用标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第四款三、因关停未开展检查机构名单(1家)序号机构名称1湖北宇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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